施工破坏地下管线影响居民生活,市城管执法局曝光典型案例
施工破坏地下管线影响居民生活,市城管执法局曝光典型案例
施工破坏地下管线影响居民生活,市城管执法局曝光典型案例5月23日(rì),市城管执法局曝光一批施工破坏(pòhuài)地下管线的典型案例。经调查,施工单位未与管线产权单位及时对接、地下管线情况探查不明就(jiù)采用机械施工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。
2月21日15时(shí)50分,一家公司(gōngsī)在密云区施工时,未按照(ànzhào)要求(yāoqiú)焊接供热管道,导致供热管道承重能力不够。当施工车辆在供热管道上方(shàngfāng)正常通行时,供热管道连接处受力发生法兰脱扣(tuōkòu)错位,导致供热管道漏水失压,影响3114户、47.7万平方米供热。该公司施工中未按照要求施工导致供热管线被破坏的行为,违反了《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,密云区鼓楼街道综合行政执法(zhífǎ)队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。
2月28日(rì)9时30分,一家公司在怀柔区进行道桥(dàoqiáo)施工作业时,因施工不慎导致一条自来水管线(xiàn)被破坏,影响约3800余户居民用水。该公司损坏供水管网(wǎng)的行为违反了《北京市节水条例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,怀柔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。
4月3日16时(shí)30分(fēn),一家公司在石景山区某小区施工过程中,将一条自来水管线挖(wā)漏,影响1800余户(yúhù)居民用水。该公司损坏供水管网的行为违反了《北京市节水条例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,石景山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。
地下管线(guǎnxiàn)也被称作城市“生命线”,是(shì)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。城管执法部门提示在京各施工单位:施工前要登录“挖掘工程管线防护系统”发布工程信息(xìnxī),与燃气、自来水、通讯、供热等管线产权单位取得对接,掌握地下管线实际位置(wèizhì)走向,避免盲目施工破坏地下管线事故;必须会同建设单位、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共同制定相应安全(ānquán)施工保护(bǎohù)方案,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必要的物探、地勘工作,在采取挖掘、钻探、顶管等工艺时务必(wùbì)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,做足准备后再(zài)施工;施工单位及个人要加强对地下管线保护意识,重视对一线施工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(péixùn)。
来源:北京日报客户端(kèhùduān)

5月23日(rì),市城管执法局曝光一批施工破坏(pòhuài)地下管线的典型案例。经调查,施工单位未与管线产权单位及时对接、地下管线情况探查不明就(jiù)采用机械施工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。
2月21日15时(shí)50分,一家公司(gōngsī)在密云区施工时,未按照(ànzhào)要求(yāoqiú)焊接供热管道,导致供热管道承重能力不够。当施工车辆在供热管道上方(shàngfāng)正常通行时,供热管道连接处受力发生法兰脱扣(tuōkòu)错位,导致供热管道漏水失压,影响3114户、47.7万平方米供热。该公司施工中未按照要求施工导致供热管线被破坏的行为,违反了《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,密云区鼓楼街道综合行政执法(zhífǎ)队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。

2月28日(rì)9时30分,一家公司在怀柔区进行道桥(dàoqiáo)施工作业时,因施工不慎导致一条自来水管线(xiàn)被破坏,影响约3800余户居民用水。该公司损坏供水管网(wǎng)的行为违反了《北京市节水条例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,怀柔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。

4月3日16时(shí)30分(fēn),一家公司在石景山区某小区施工过程中,将一条自来水管线挖(wā)漏,影响1800余户(yúhù)居民用水。该公司损坏供水管网的行为违反了《北京市节水条例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,石景山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。
地下管线(guǎnxiàn)也被称作城市“生命线”,是(shì)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。城管执法部门提示在京各施工单位:施工前要登录“挖掘工程管线防护系统”发布工程信息(xìnxī),与燃气、自来水、通讯、供热等管线产权单位取得对接,掌握地下管线实际位置(wèizhì)走向,避免盲目施工破坏地下管线事故;必须会同建设单位、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共同制定相应安全(ānquán)施工保护(bǎohù)方案,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必要的物探、地勘工作,在采取挖掘、钻探、顶管等工艺时务必(wùbì)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,做足准备后再(zài)施工;施工单位及个人要加强对地下管线保护意识,重视对一线施工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(péixùn)。
来源:北京日报客户端(kèhùduā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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